日前,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岗勤一中队民警在城区龙凤南大街路段进行酒驾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内散发浓重酒气,遂对小车司机进行酒精检测。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司机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岗勤一中队民警对该名酒驾司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宣讲了酒驾的严重危害性,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王队长提示:司机朋友们一定要遵守交法,牢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真正做到安全出行,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