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杨彬
美好的城市生活离不开完善的城市管理。对于全国近50万人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而言,近两年是加速走向规范化的重要时期。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管执法规范再度加码。新办法旨在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对于广大百姓而言,科学完善的城市管理将成为美好生活更加有力的保障。
为保障城市环境而生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城市的建设事业迅猛发展,城市容积的迅速扩大,人口的急剧增加,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城市中陆续出现乱搭乱建建筑物,乱挖乱占城市道路和园林绿地,违法占道妨碍交通,乱贴乱画、乱堆乱倒、乱吐乱扔、乱摆摊设点等现象,严重影响城市容貌。各种毁坏、破坏公用设施,破坏城市规划的现象屡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势必严重影响城市公用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制约经济的发展。为了尽快扭转脏乱差面貌,给市民提供一个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许多地方陆续组建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其中要求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
执法将全面迈向规范化
城管执法的范围很宽泛。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包括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工商管理方面,包括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水务管理方面,包括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包括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都属于城管的执法范围。
然而现行对城市管理执法范围进行界定,以及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城建监察规定》是1992年颁布的,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而且,近些年来,各地城市管理执法的执法依据、主体资格、职责范围、执法程序、执法责任等不明确不统一,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的性质和名称、机构职责、队伍的着装和标识等不规范不一致,城市管理工作面临困惑、困难和压力。
“2017年还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努力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说。
以提升服务树立新形象
2017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管理办法,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着装,这意味着,今后全国城管人员将统一服装制式。到2017年年底,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统一。
这一举措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城市管理队伍的统一着装,绝不仅仅是换个形式,更不是福利待遇,其根本目的是要通过统一服装制式,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更好地为城市发展和民生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王早生说。
城管队伍的完善和发展,关系到城市管理的水平和人民生活的质量。如今,摆在城管队伍面前的困难也不少。与此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拥堵等各种城市病不断发生,城市发展对城管人员的需求不断提升。王早生介绍,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建设,通过不断提升城管人员的素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