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华
据报道,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三五规划”建议,其中要求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解决社保费率过高、企业、个人负担过重,成为社会共识。我国社保“十二五”规划曾要求各级财政将社保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25%左右,这也是试图通过增加政府投入,来降低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比例,但遗憾的是,该目标并未达到,在未来的“十三五”,希望能够弥补这一缺憾。
十三五规划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而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关键要解决“钱从何来”。“十二五”规划降低社会负担的目标没有达到,也正是卡在这点上。对此,有关方面曾经表态,只有划拨部分国有资产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的基础上,才有条件适时降低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果没有划拨国有资产补“缺口”,就没有条件降低费率。
国有资产划拨不应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必需前提,在划拨完成前,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工作完全可以同步启动。今年初,国家为小微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之前部分省份也下调了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毕竟只占社保缴费的“小头”,真正要降企业社保负担,必须从养老、医保开始。
把社会保险费率尽快降下来,并不会马上造成支付危机。事实上,养老金固然有较大缺口压力,但这种缺口是中长期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逾3万亿元,而医保基金更为宽裕,结余超过7000亿一直花不出去。在降低社保费率同时,加快国有资产划拨,把社保资金的“失血”尽快补足,并非难事。下调社保费率不必等“条件充分”,先上车,后补票,先减负,后筹资,其实是可行的政策路径。在中国经济面临种种考验的非常时刻,我们应当拿出非常之策,毕竟,企业更需要的是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