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敬伟
何谓市场开放?就是约束权力之手不得越界;何谓行政审批改革,就是该审则审不该批就不要批,归根结底,就是节制权力。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权力退居配角,市场准入的大戏才能演好。
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之后,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亦提上了日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日前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对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出了顶层设计。按照这一制度设计,从2015年至2017年,我国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18年起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对我国而言,清单制度无论对监管者还是市场主体,都还是新鲜事物。对于清单制度的认识,还处于抽象、模糊和浅尝辄止的阶段。这并不意味着监管者和市场主体缺乏清单制度的基本素养,而是由于权力和市场分际的惯性模糊所致。市场经济和全球化已经将中国推至全球经济治理的风口浪尖,因而中国不仅要拿来世界通用的制度规则来约束权力和规范市场,而且要在权力和市场的关系上实行制度创新,创出中国特色。
以此来评价中国的清单制度,就能一窥本届政府简政放权的基本框架和逻辑,以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良苦用心。如果说权力清单旨在说明权力能做什么,责任清单则强调政府如何管理市场。负面清单制度,则由政府深化至市场主体,明确企业不能做什么,给市场主体列明了市场准入的空间和方向。简言之,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不论所有制,均可享有平等的市场参与和竞争机会,因为市场准入的权利是平等的。
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到负面清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脉络已相当清晰。权力和市场,依法依规各做分内之事,通过制度红利而非权力施惠的政策红利,让市场主体充分进入市场,享受法定权力,公平竞争。当今世界上法治较为健全、市场机制完备的国家,均实行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中国实施这一制度,也是深化改革时代的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