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高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上半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况,交出了一份更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年中“答卷”。
税收收入增速与GDP基本同步
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59373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6.3%,与经济增长基本协调。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王陆进表示,上半年税收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收入增幅回升,三产税收上升。二是金融业税收增收贡献大,新兴服务业税收呈现亮点。三是工业税收增速略有反弹,房地产业税收现回升态势。四是东部地区税收增长领先,地区之间差异较大。
“上半年6.3%的税收收入增速和7%的GDP增速基本保持同步。”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王陆进还介绍,上半年,税务部门制定实施出口退税管理规范,加快办理出口退税,全国出口退税6565亿元,增长12.4%,有力支持了外贸增长。
“营改增”顺利推进
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介绍,截至6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509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94万户,占18.47%,小规模纳税人415万户,占81.53%。上半年,“营改增”共减税110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600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502亿元。从2012年实施“营改增”以来,已累计减税4848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营改增’不仅对纳入试点的行业起到减税效果,还惠及原来就实施增值税的行业,因为随着‘营改增’的推进,这些行业新增了抵扣项目,税负也随之减少,有的行业减税幅度甚至超过新纳入试点的行业。”张斌说。
按照税制改革计划,今年要完成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
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
郭晓林还表示,上半年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政策目标较好实现。在落实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基础上,稀土、钨、钼资源税费改革和调减铁矿石资源税政策顺利实施。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25个产煤省煤炭资源税累计征收181.64亿元,比从量定额方式征收增加125.97亿元。按照上年同期收费项目和标准计算,减少涉煤收费基金177.8亿元,煤炭资源税费总体减负51.84亿元,下降22%。
郭晓林表示,上半年,税务部门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高质高效落实。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
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始终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税收经济秩序。上半年,全国共查处案件24982起,查获非法发票271万份,抓获犯罪嫌疑人1652人。其中,税务部门查处违法企业23986户,查处各类非法发票137万份,查补税款24.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