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赖奕波) 记者日前获悉,为贯彻落实反家暴法的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12家单位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截至2016年底,广西法院共下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64份,其中2人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拘留,大部分申请人不再遭受家庭暴力。
随着社会法治化建设的不断加深,公民法律意识已不断提高,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反家暴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暴介入处置体系,其中,强制报告制度、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处理家暴案件三项尤为重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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