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保海)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通报,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武汉市发改委、武汉中院等41个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商业银行、参加政府采购、担任重要职务等作出限制。
据了解,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发行债券等民商事行为,从事药品、食品安全行业等8大类30项作出惩戒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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