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赖奕波)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针对“老赖”推出12类43项联合惩戒措施,加快建设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平台,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意见规定的每一项惩戒措施中又包含一个或多个具体的惩戒措施,实际联合惩戒措施多达100余项。包括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的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方面的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高消费限制等。
据福建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林玫瑰介绍,截至2016年12月1日,福建省已有65.42万人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意见还要求,福建省各地区各部门之间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通过省公用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信用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