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部门获悉,合肥市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7881元/年、2323元/月的市民,均可申请公租房。而去年申请的标准为25591元/年、2133元/月。
根据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合肥市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分为最低收入、低收入、较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4类。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和较低收入三类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如廉租房、公租房等)或租赁补贴。
根据最新下发的《关于公布市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标准在2016年标准基础上,继续下降。此外,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按《合肥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的通知》和“租补分离”政策规定,合肥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优先保障。在市本级公租房房源充足的前提下,对该市区无房住房困难家庭和社保暂不满18个月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缴纳市场租金方式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